东阳知名律师-抵押中的房屋能否进行买卖?

抵押中的房屋可以买卖,但需经抵押权人同意。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若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转让,不影响买卖合同效力,但可能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解除抵押或承担违约责任 。
案例:王某将名下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后,未告知银行便将房屋卖给李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李某支付房款后,因房屋存在抵押无法办理过户,遂要求王某退款并赔偿损失,王某却以无钱为由拒绝。
法律分析:王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因房屋存在抵押而无效,但因未解除抵押导致无法履行过户义务,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合同编,李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王某应返还购房款,并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赔偿李某的损失,包括房屋差价损失、利息损失等。同时,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该房屋仍享有优先受偿权 。若王某未偿还贷款,银行可依法行使抵押权,拍卖房屋实现债权。
律师建议:作为抵押人,若需出售抵押房屋,应提前与抵押权人沟通,协商解除抵押或征得其同意,并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解除抵押的时间节点和违约责任。买受人在购房时,务必通过不动产登记查询房屋抵押情况,要求出卖人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文件。若房屋存在抵押,可在合同中约定由出卖人用购房款优先偿还贷款解除抵押,保障交易安全。一旦发生纠纷,及时通过诉讼保全房屋,防止出卖人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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