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如何处理
根据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合同主体的差异,可以将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合同纠纷分为三类:一是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纠纷;二是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纠纷;三是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纠纷。因为合同主体的不同,在适用法律认定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合同效力时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1、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因购买者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成员内部流转。因此,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只要转让双方所订立的转让合同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要件,就应当认定转让合同有效。
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对这类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也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
1、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因购买者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成员内部流转。因此,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只要转让双方所订立的转让合同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要件,就应当认定转让合同有效。
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对这类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也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
上一篇:夫妻一方征信不好怎么贷款买房
下一篇:农村宅基地转让流程详细步骤
热门文章
- 共有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签订的合同是否有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无效后如
- 东阳刑事律师-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该怎么办
- 东阳刑事律师-购房合同中面积误差如何处理?
- 东阳知名律师-楼上住户漏水导致楼下房屋受损,
- 东阳知名律师-抵押中的房屋能否进行买卖?
- 共有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合同是
- 东阳知名律师-借名买房后,实际出资人能否要求
- 东阳律师-借名买的房,这些情况下可能被判给别
- 民法典中房产证过户时怎么认定是否本人
- 二手房按揭还没还完怎么买卖
- 东阳知名刑事律师:买到债务房屋怎么处理
- 民法典房屋赠与合同需要哪些材料
- 房屋确权一般等待多长时间
- 离婚贷款房子怎么过户公证处公证书
-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家反悔该怎么办
- 二手房的使用权是多长时间
- 合同纠纷诉讼特点是什么
- 无效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 合同的订立是怎么规定的?
-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合同失效后怎么处理方式有哪些
- 民法典中房屋产权都有哪些权利
- 国家是否认同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
- 民法典中兄弟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
- 买二手房需要审查哪些事项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不动产管辖
- 房屋买卖纠纷起诉流程有哪些
- 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